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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律师栏目: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范围,家庭暴力证据认定,离婚诉讼时一方应如何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面对家庭暴力可获得哪些赔偿,受暴妇女如何摆脱家庭暴力,女性如何用文明消解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及对策,面对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婚前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妻子被丈夫打伤能否获得赔偿,在我国对家庭暴力实施者可追究哪些法律责任,我国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救助措施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类型、特点,家庭暴力既包括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又包括受治安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也包括民法调整的侵权行为等。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日期:2015-05-13 点击:206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剩余治病款是否应予返还的问题,由于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附带民事原告)系夫妻关系,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款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为共同生活花掉一部分费用,属家庭正常支出,剩余部分费用亦属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应通过协商确定剩余款项的使用,原告无义务返还此款,若被告坚持索要或析产,只能通过另行起诉析产或离婚时再行分割了。

  • 家庭暴力的法律特征及法律对策
    日期:2015-05-10 点击:239次

    家庭暴力的法律特征及法律对策 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身体权是家庭成员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健康权是家庭成员维持其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以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自由权是家庭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 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日期:2015-05-10 点击:416次

    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家庭暴力事件虽然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但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仅限于家庭内部。从社会危害性上看,理应出台专门法律予以制止。鉴于我国的社会实践、司法实践和家庭暴力存在的普遍性,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有学者称之为《家庭暴力防治法》)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关于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国外已有成型的经验可资借鉴。目前,世界上有四十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尚未出台,仅仅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显然落后于其他国家。

  • 众说纷纭“家庭冷暴力”
    日期:2015-05-07 点击:214次

    众说纷纭“家庭冷暴力”目前分析“家庭冷暴力”一般看是否履行了同居义务。我国婚姻法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条件,而没有把履行同居义务与否作为离婚的条件。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不会把拒绝同居的“冷暴力”行为作为夫妻离婚的条件。

  • 家庭暴力的认定
    日期:2015-05-01 点击:167次

    家庭暴力的认定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特定的家庭成员之间,又多发生在家庭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取证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定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请求,保留好自己受伤后的原始记录和确切的伤情,实践中,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因为证据意识不强,在寻求救济时不能得到相应保护。

  • 谈离婚案中家庭暴力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
    日期:2015-04-30 点击:188次

    谈离婚案中家庭暴力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广大农村妇女深受旧的传统思想影响而没有积极去保留证据。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大部分受害的农村妇女在婚姻关系尚未恶化到离婚的边缘时,对所受的家庭暴力一般是忍辱求全,不会去大肆张扬,更不会向居委会以及基层派出所等反映,以至于离婚案件诉至法院后,需要举证证明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时,因时过境迁而无法举证或者难以举证。

  • 人民法院在反家暴中的作用
    日期:2015-04-27 点击:235次

    人民法院在反家暴中的作用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健康和人身自由、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同时对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会远远大于身体的伤害。由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常常是家庭的弱者,同时伴随着发生空间局限在在家庭这个范围之内,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极易使受害者由于长期压抑,而突然反抗酿成惨痛的后果,走上犯罪的道路,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施害者。

  • 谈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日期:2015-04-21 点击:218次

    谈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经济收入的不平衡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经济收入的不平衡首先体现在夫妻之间收入的差异上。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影响下,一般家庭多为丈夫收入高于妻子,有的妇女由于没有工作或一技之长,做家务便成为她们的主要劳动内容和份内工作,全家的开支主要靠男方来获取。在这样的家庭中,妇女的经济地位低下,经济上不能独立,容易使男方滋生“你是靠我养活的,自然应当听我的话”的霸道思想,打骂妻子便成为他们的特权。因此,经济收入差异越大,家庭暴力发生比例也越高。

  • 妇女权益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法律干预
    日期:2015-04-19 点击:147次

    妇女权益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法律干预要对家庭暴力地概念做一个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上面的规定同时对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做了规定,对虐待的定义进行了扩张,有利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浅析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
    日期:2015-04-15 点击:328次

    浅析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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