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条丢了或没打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的情况大概两种:①不小心把借条搞丢了;②碍于情面而没打借条。若无借条,一旦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借款人赖账咋办?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很多人对借条怎么写并不了解,因借条出具不规范引发的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也特别多。借条到底应该怎么写?出具借条时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欠条作为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对于我们收回欠款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欠条,我们可能就打不赢官司,欠款很可能就收不回来。既然欠条这么重要,那么标准欠条怎么写?
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离婚案件、交通事故等侵害人格权案件往往占案件总量的绝大部分。下面文章中就民事诉讼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分析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离婚诉讼案件法院裁判参考,不予受理的情况,1)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套路贷”案件的民事审判实务研究,“套路贷”是近年被识别出来的一种新型民间借贷模式。“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不是单一的行为,而是一系列行为的统称,它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而是借民间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为的是侵占他人财产、房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明确“套路贷”属于诈骗行为。
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完毕前,由于市场行情、当事人自身情况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合作不愉快、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事件等,一方当事人发现继续履行合同会带来不利,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所带来的利益小于毁约所带来的利益时,其可能以双方订立合同中存在违法行为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2019年12月,最高院公布修改决定,将2002版证据规定(旧规)进行了首次、全面的修改。施行了十余年的旧规历经民诉法三次修改和民诉法解释的出台,部分规定已落后于司法审判实践。为此,最高院根据“四五改革纲要”关于“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的要求,历时四年,对旧规进行了修改。
签阅庭审笔录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因为书记员记录的速度很可能跟不上当事人发言的速度,因此,有时候书记员会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记录当事人所说的话。有时,这种理解是符合当事人的原意的,有时,却是理解偏颇甚至曲解了当事人的原意的。因此,对于发现书记员记错的地方,一定要求书记员更正,而不必怕麻烦,或书记员说麻烦就一走了之了。
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违约金是否应当计入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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