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该条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只包括了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最亲近的旁系亲属。这个范围比继承法第十 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范围稍大。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属于司法鉴定之中物证鉴定之中的一种,是属于文书类司法鉴定的一种。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
不当得利纠纷,由被告证明取得诉争利益存在“法律根据”
偷录偷拍的证据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或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就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成为法院认可的证据,有着诸多要求,例如要有原件(原始载体)供法院核对,录音或视频未被剪接、剪辑,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等等。
按日累计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违约金责任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不同于合同义务本身。合同义务属于第一次的给付义务,该义务不履行便转化为违约责任,因而违约责任是合同义务的转化形态,它是原合同义务的变形或者是原合同义务的延伸,二者具有同一性。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产生违约责任。主张给付违约金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应自违约责任成立之日,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还可提出效力确认之诉当事人在确认之诉中提出的确认请求必须具有权利保护的利益,否则不具有诉的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合同关系提出的积极确认之诉的权利保护利益是当事人基于合同享有的合同利益。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义务业已履行完毕,基于合同享有的合同权益已经实现。因此,当事人提起本案确认之诉,不具备通过法院判决对案涉协议效力和履行状态进行确认的必要性,缺乏权利保护的利益。
法院如何审查电子证据,当事人又该怎么做《证据新规》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究竟如何审查?当事人该怎么做?本文将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电子证据提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电子设备内的短信、通话记录、软件数据、APP数据等电子信息,能够对案件的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手机取证、电脑取证、电子数据取证注意事项有哪些从近两年的发展来看,手机、电脑、U盘等的取证越来越受到行业关注。下面一起来看一下电子数据取证的注意事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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