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评案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困境与标准重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才对职业放贷人作出明确的定性,纪要第53条规定:“未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
离婚当日女方流产,男方却说未共同生活要求返还彩礼,徐某与陆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生活并办理结婚登记,且陆某在与徐某同居生活期间怀孕,双方婚约已缔结完成。现双方已协议离婚,徐某要求陆某返还彩礼,但提供的证据不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故徐某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享有特殊财产权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出资人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有哪些权利?具体来说,出资人是否享有出资财产所有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人对学校的财产享有特别财产权,这种财产权集中在财产性权益方面,不能把出资行为和捐资行为相混淆。因此,出资非营利民办学校不会导致财产权灭失。按照民办教育财产权制度的安排,出资人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视为经济投资行为,具有股东财产权,但该股东财产权受公益目的和教育特殊性限制。因此,非营利民办学校出资人的财产性权益主要表现在出资人拥有参与出资财产管理权、出资资金转让权和学校剩余财产奖励权。
增值税发票抵扣时发生异常,开票方不理会怎么办?我国增值税属于链条式管理,在上游企业未履行纳税义务或者走逃失联时,下游企业抵扣税款过程中就会出现异常,下游企业只能将该部分发票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可抵扣的相应税额就随之减少。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先要求上游企业重新开具相应金额的可抵扣发票,或者由上游企业依法纳税后申请税务部门解除异常,这样就可以重新申报抵扣,如果沟通无果,要及时收集证据向对方主张赔偿税款损失。
行为人不能证明无过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田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结合本案案情具体分析,关键在于该铁皮箱立方体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特别说明,杨某能否就爆炸原因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杨某不能举证证明,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铁皮箱的爆炸与田某的伤残存在民事上的因果关系,杨某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法官眼里一份“完美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因货物不明确造成纠纷的情形不在少数。关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外观、以及尺寸,在订立合同时应尽量说清楚、写详尽,以非行业内的人阅读标的物名称不会产生歧义为佳。如货物名称型号不足以明确的,可在制作合同时随附样品照片。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承包人能否向无资质的雇主及分包人追偿对于建筑承包工程,我国法律允许总承包单位向有相应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且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未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之间,应当如何进行责任分配。
避暑纳凉很惬意,安全亲水莫放松!法官提醒:夏季来临,人们的亲水活动增多,若在禁止游泳的河道湖泊里游泳或捕鱼危险重重,极易引发溺水悲剧。多人结伴“野泳”时,同行的人彼此之间相互负有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在有人出现伤亡等损害后果时,其他参与人员应结合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大家在结伴出游时,要做到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重视自己对于他人的必要义务,方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拒绝修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未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除非承包人能够举证证实该质量问题是由发包人或者非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法院对于发包人诉请的修复费用的合理性应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所需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认定。
文某、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预见并防范该损害结果的发生,二人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而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应对贺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综合考虑二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文某与王某作为侵权行为直接实施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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