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例
关于非法定继承人的其他亲属能否继承遗产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时,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死者生前是否接受国家或集体组织的扶养;二是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
如何继承遗产中的拆迁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樊老头只有四个女儿是其继承人,其中三个女儿只是偶尔回家探望老夫妻,只有樊某丁在樊老头在世时长期与其共同生活,对樊老头尽心照料,可以认定樊某丁对樊老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故法院一审判决和二审调解并无不妥。
继承未税的股权转让被要求补缴税款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对其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的情况下,法院认定被继承人的各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能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吗《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处理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的债务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酌给请求权人能否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的此项权利构成政府的义务。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孤寡老人,是政府优抚重点对象。疾病时,需要政府的特别留意。
连带保证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保证人财产的范围内对保证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作为连带保证人应当对其所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保证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保证人财产的范围内对保证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定继承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若亲人去世,我们应该如何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需要强调的是,遗嘱继承所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若涉及了他人的财产,则超出个人财产部分的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立遗嘱人未给未成年继子女保留必要份额,该遗嘱有效吗被继承人与其继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被继承人死亡时,未成年的继子女尚缺乏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未为继子女留出遗产份额的,应当属于部分无效。关于必留份的具体数额,法院考虑被继承人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继子女的教育生活费用等因素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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