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加盟商专栏简介

加盟商,连锁加盟

  • 被特许人商标违约与商标侵权之区分
    日期:2018-04-18 点击:166次

    被特许人商标违约与商标侵权之区分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不当时,有可能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而承担违约责任,主要看其是否违反了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也有可能构成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应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应看该行为是否会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还有可能构成两种责任的竞合。

  • 被特许人违约时特许保证金可否被没收
    日期:2017-12-22 点击:367次

    被特许人违约时特许保证金可否被没收关于特许经营中的保证金,是由被特许人向特许人缴纳的为确保特许经营合同履行的担保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保证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能扣除或要求双倍返还保证金。本案中,虽然双方约定乙方违约时,甲方可以没收保证金,但同时明确该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且甲方可将保证金用于抵充乙方拖欠的债务

  • 被特许人与其表见代理人是否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日期:2017-12-22 点击:295次

    被特许人与其表见代理人是否共同承担违约责任明确加盟店经营管理中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的行为,客观上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或能推断出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本案中吴某作为甲方聘请的在甲方开设的A住宅小区分店担任营业员,尽管没有甲方明确的授权,但由于其掌管着甲方加盟店的公章、是甲方加盟店经营场所的承租方、有多张吴某签名的甲方店配送单,故根据为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吴某应被认定为甲方的表见代理人。

  • 被特许人利用特许合同规避经营风险的防范
    日期:2017-12-22 点击:130次

    被特许人利用特许合同规避经营风险的防范经营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基本表现形式有: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等。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同又在本质上区别于承包、租赁、联营合同的新的经营模式,与承包、租赁、联营行为的主要区别有三是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更为复杂,其中既包括特许者享有知识产权的商标、商号、诀窍、训练和技术,特许者对被特许者的相对监管、控制权,还包括被特许者应遵循的特许者指示、货源协议条款;二是要求特许者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特许者的资格是决定特许经营合同效力的必备条件;三是规范、调整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依据不同,除了援引《合同法》、《民法通则》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外,对特许经营合同主体、内容等的审查,优先适用规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 被特许人利用特许人法定资格规避风险的防范
    日期:2017-12-21 点击:195次

    被特许人利用特许人法定资格规避风险的防范对特许经营者资格制度的完善。就现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来看,要求商业特许经营主体具备三个基本要素:(1)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2)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特许人、被特许人是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 被特许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
    日期:2017-12-21 点击:106次

    被特许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加盟商必须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明确合同的属性,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案有关纠纷解决的过程中,由于法院是依据一般合同的原理论述和解决存在于特许经营双方之间的纠纷,所以才得出了违背商业特许经营法律、法规中有关特许经营者应具备特殊条件、必须具备的法定义务之规定,导致加盟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

  • 加盟者考察加盟项目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日期:2017-11-26 点击:236次

    加盟者考察加盟项目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特许经营项目的加盟金是多少?计算依据是什么?支付加盟金将能得到什么?加盟金的支付是一次性的,还是分期的?如果证明该特许经营业务不适合在当地开展,加盟金不退回吗?开设一家单店大致需要多少投资?正常业务运营需要多少?

  • 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日期:2017-11-26 点击:74次

    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 加盟商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日期:2015-12-08 点击:239次

    加盟商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后,原告即向被告交纳了加盟费及保证金,被告也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授权铜牌、开店资格证、商标准用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交付开业赠品、彩色宣传画、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等物品,并向原告提供经营指导及培训等义务,这是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被告需要履行的主要义务,虽然被告在答辩中称其已履行上述义务,但其并未能举证证明,因此根据举证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败诉是正确的。

  •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日期:2015-06-12 点击:309次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