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连锁加盟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特许经营与自由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特许经营律师谈十大常见加盟纠纷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分歧;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训练”不配合;加盟店对:每月缴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贷款。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可否要求返还加盟费加盟费支付的目的是为获得经营资格,特许经营资格的获得意味着被特许人得到了一种授权,从而能够因此取得可以带来声誉的知识产权、规范统一的营销培训、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开办新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和风险负担。加盟费本质上就是特许人准允被特许人使用其无形财产的报酬,也是特许人前期为了建立经营品牌所做投入的部分回收,与被特许权人预期利益获得与否毫无干系。
加盟经营有“冷静期”一定期限内可反悔虽然双方合同没有约定“一定期限”的时间,但是法院应依据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公平原则,确定“冷静期”的合理期限:《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经营资源指特许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本案中,蔡某并未使用这些经营资源;“一定期限”还应考虑特许人的经营利益是否因解除合同受到不利影响,显然本案蔡某并未损害到该科技公司的利益。
如何破解连锁加盟陷阱区域代理有时候会出问题,具体要看发展阶段。如果没有能力一家一家开店,或在短时间内找到很多加盟商,选择一个好代理对品牌发展非常有好处,也能很快回笼资金,同样能发挥区域代理的地缘优势和管理优势。如果不好,选错了,就损失了时间成本,在区域市场形象受影响;但即便效果不好,也收到了一个区域的加盟费。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写明具体要求和计划,即便加盟商不再续签,总部仍然得大于失。
怎样防止误入连锁加盟骗局特许人供货的质量、价格及方式问题。一般的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都会要求被特许人一定要从特许人处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是特许人为保证其品牌的统一管理及服务质量所做的要求,本无可厚非,但这点往往是特许人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特许人的供货价格偏高及供货不及时,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特许合同纠纷诉讼加盟商索赔注意事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不过,张先生提交的书面证明信系证人证言形式,证人未出庭,且缺少房租实际支付凭证,因此法院没有采信。从装修费收据的内容看,无法证明其系张先生因履行涉案协议所产生,法院也难以采信。
预防特许经营欺诈的法律机制特许经营欺诈是指特许人故意告知受许人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受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因此,特许经营欺诈是合同欺诈,也可称为特许经营合同欺诈。因特许经营通常被称为加盟,所以也可将特许经营欺诈称为加盟欺诈。加盟欺诈无异于为受许人预设的陷阱,因此,也被形象地比喻为加盟陷阱。
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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