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纠纷,遗赠抚养协议
越权处分共有财产将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赠与标的物,应当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赠与人有权处分。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涉案房屋系田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去世后,属于其所有的遗产并未处分,故该房屋由田小某与田某共同共有。田某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与他人共有的房屋赠与郭某,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房产权利转移且经公证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产赠与子女,子女不孝顺能收回吗依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涉诉房屋仍登记于王某春名下,房屋产权尚未发生实际变更,现赠与人王某霞表示撤销上述赠与,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发生撤销该赠与行为的法律效果,故原、被告双方对涉诉房屋仍应形成共有关系。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就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了吗目前,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很多人认为女儿出嫁之后,就当然地丧失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我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已婚还是未婚,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女儿是不会因出嫁就失去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的。
遗弃老人后悔改,并且得到老人的原谅,继承权还照样丧失吗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有悔改表现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并且得到了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的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对于此,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子女对父母进行虐待、打骂,将来还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对“情节严重”做出了界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山该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然后由其依继承数额给其他人现金。第四,保留共有。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对遗产进行分割,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如何继承和分割“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由此可知,当家庭中一名成员死亡时,需要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确定死者的遗产范围。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应当把属于被继承人财产以外的家庭其他人所有的财产剥离出来,剩余的财产才属于遗产的范围,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遗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之中的,应当如何继承和分割在分割遗产之前,应当首先确定遗产,需要把遗产与他人财产区分开。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的 ,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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