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纠纷,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被法院判决无效的几种情形遗赠人的赠与行为在扶养人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前已经完成,因此签订的协议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而非遗赠扶养协议,造成扶养协议无效,按照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处理。
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本案系遗产继承相关纠纷,又与此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密切相关。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否代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及其可否撤销等。
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并不必然无效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表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法律并未明确受遗赠人须以何种方式表明其接受遗赠,因此,不能对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要求过于严苛。
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冲突时应如何处理我国的遗产继承方式有三种: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
赠与已婚女儿17年的房子想收回,女婿是否有权说“不”关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时,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对双方之间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和扶养能力等基本情况先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签订协议的时候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生前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受遗赠人是否在法定两个月的期限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现实中,遗嘱继承和遗赠在权利的明示接受方面出现较多纠纷。在我国,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才视为放弃继承,没有意思表示的皆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接受遗赠与接受继承的区别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里作出,且必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继承人既不表示接受继承也不表示拒绝继承,又不主动参加分割的,不能认定继承人的行为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什么是遗赠及遗赠的有效条件有哪些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享有和继承权的行使并不是同一概念。继承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其有能力自己行使继承权。他们可以独立决定行使还是放弃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和处理,在自己的继承权遭受侵害时可以独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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