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纠纷,遗赠抚养协议
被遗赠人实际居住可认定为接受房屋遗赠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方式作出具体规定。郑州中院认为,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可以直接,也可以间接,但要满足能够确认接受或放弃遗赠的程度。
遗赠扶养协议那些事儿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于死亡后,将约定遗产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受赠房产却不赡养父母,法院:支持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以及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之规定,纪大爷、陈大妈有权撤销赠与。
当存在不同类型的继承人时如何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执行遗赠时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吗在遗赠与清偿税款和债务的顺序上,清偿税款和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也就是说,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只有在清偿税款和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税款和债务,遗赠就不能执行。
我们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指什么《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有关遗赠与扶养的协议。按照协议,由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起生养死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去世之后,扶养人按照此协议取得被扶养人的遗产。
扶养人未签字但已按约履行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扶养人虽然未在遗赠扶养协议上签名,但其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成立并生效,扶养人未在遗赠扶养协议上签名的行为不影响其效力。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认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公司能否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遗赠扶养关系是继承法在不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之间通过对价方式拟制的一种人身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本案中的被告作为专门从事家庭服务的公司法人,虽在订立合同时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但并未因此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了养老服务经营权,对此,被告的合同主体资格适格。
接受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可以默示作出吗对于默示方式,法院均认为至少应当是作为的默示,受遗赠人只要在法定除斥期间内作出接受受遗赠物原件或实际管理、使用遗赠物等行为,即可被认定受遗赠人已经作出接受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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