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忠实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让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既是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行为的制裁和预防,更是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离婚后,对生活困难一方进行离婚经济帮助经济帮助作为离婚救济制度的兜底条款,起着保障男女双方中经济弱势一方基本生存权益的重要作用,其核心是“保障”,只要符合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条件,法院应判决给予经济帮助。本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是否存在生活困难进行认定,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对分手后纠缠、骚扰、泄露妇女隐私的行为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遂在受理申请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对于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至关重要。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双方的亲密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减少因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也能满足父母双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意愿。本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变更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为离婚夫妻轮流抚养,有效缓解了离婚夫妻双方矛盾,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多子女家庭的抚养权裁判应避免平均主义随着生育政策的开放,离婚诉讼中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越来越普遍。抚养权归哪一方,法院不能简单以看似公平的一人一个的平均主义进行裁判,而应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本案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意愿、当前抚养实际状况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相互依赖程度,判令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更符合孩子成长的客观需要,亦体现了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
不想结婚了,但彩礼我也不想退可以吗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男方或其家庭成员依据民间习俗向女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的礼金及贵重物品。所谓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通常以订婚为婚约的成立时间,以结婚为终止时间,从订婚到结婚为婚约期间。所谓婚约财产是指以婚约为基础和前提的财产流转,包括双方往来的一般财物移转和男方依当地订婚风俗给付女方的彩礼。
求学子女无力赡养,法院会怎么判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项某身体受伤,但女儿正在接受大学教育,并无收入来源,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因此,法院未支持项某的诉讼请求,至此案结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独子病故后祖孙亲情何以保障,法院支持特殊情况下隔代探望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明确规定: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未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并不包含其他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跟随自己的子或女共同去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若直接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探望权,可能会加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责任,不仅需要配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还需要配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进行探望,可能影响抚养子女一方的监护权及正常生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老人丧偶无子女,可以指定村民委员会为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人寿保险,离婚时应当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夏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购买主险及附加险,故该保险的现金价值11833.69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平均分割,最终判决夏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某保险分割款591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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