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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专栏简介

房屋拆迁补偿

  • 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继承对宅基地上房屋及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获得行政赔偿的权利
    日期:2022-07-30 点击:93次

    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继承对宅基地上房屋及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获得行政赔偿的权利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关于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的相关规定,公民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取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对宅基地上房屋享有获得行政赔偿的权利,对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亦享有获得相应赔偿的权利。

  • 承租人与征收补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
    日期:2022-07-07 点击:93次

    承租人与征收补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在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通常而言,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与征收补偿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因而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但如果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上有难以分割的添附,且以其所承租房屋依法进行经营活动,那么在该房屋被征收时,对于承租人提出的室内装修、机器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依法应予考虑,此时承租人与征收补偿行为之间应视为具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 农村住宅被强拆后的损失赔偿
    日期:2022-06-05 点击:87次

    农村住宅被强拆后的损失赔偿法院依法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过现场勘查与测量,确定了涉案房屋和宅基地面积,评估基准日确定为“委托评估之日”,评估标准确认为房屋“重置全新价格”,据此确定涉案房屋的赔偿金数额,体现了对涉案违法征收和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权代表家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日期:2022-04-27 点击:79次

    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权代表家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第三人系再审申请人次子,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祁圪挡村村民。再审申请人在村内拥有宅基地一处,第三人成年后在该村未另划宅基地,其与其他家庭成员登记在再审申请人名下的宅基地上。第三人作为与再审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与再审申请人共同出资修建了案涉房屋,其有权代表家庭与金水区政府成立的项目指挥部签订被诉补偿安置协议。在再审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补偿安置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的前提下,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要求撤销被诉补偿安置协议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 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案例
    日期:2021-01-23 点击:223次

    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案例根据《民法典婚姻解释篇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拆迁房屋在拆迁时的增值亦为一方个人财产。

  • 出资翻建宅基地房屋,并非当然享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日期:2020-07-09 点击:131次

    出资翻建宅基地房屋,并非当然享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房屋所有权一般要依附于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当事人在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便宅基地上的房屋由其出资翻建,也不能当然属于其所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其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等合法权益,其与被诉房屋强制拆除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 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对象
    日期:2020-06-15 点击:196次

    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对象征收补偿除包括一般的土地补偿和地上房屋补偿外,应当体现出对被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承载的居住权益的特殊安排。结合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关于宅基地所包含权益和归属主体的规定,宅基地的征收补偿,应当针对不同的权益主体给予不同的补偿。

  • 买了小产权房,拆迁时会有补偿吗
    日期:2020-06-15 点击:115次

    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原、被告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买卖标的物不仅是房屋,其中还包括相应的集体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原、被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协议。

  • 农村上地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日期:2017-12-14 点击:320次

    农村上地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人;(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讼 (泗)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一公民的著作权一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一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怎样为婚前房产写婚前财产协
    日期:2016-01-28 点击:238次

    怎样为婚前房产写婚前财产协一 、乙方婚前贷款购有一房产,位于****,面积 ** ,至双方结婚时,仍欠少量房贷。为避免将来的不必要纷争,甲方虽然同意与乙方共同还清所欠房产贷款,但约定双方共同还款的部分财产属于乙方一人所有,具体的说,就是该还款不对该处房产仍作为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生任何影响。该协议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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