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老邻居 相煎何太急
作者:确山县人民法院 方光璞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它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种化干戈为玉帛的“六尺巷”的故事流传至今,成为美谈。但多年老邻居的祝某和王某却因为互不体谅而闹僵,4月11日,确山县法院竹沟法庭巧用古诗的涵义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竹沟镇竹沟村的汪家和朱家是相邻多年的老邻居,两家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2010年5月汪家准备在自家院落建围墙时,因朱家埋在地下的下水管道不愿改道,汪家将建房所需砖块和砂石对方在朱家后墙,照成朱家后墙阴雨天透水,窗户无法开启,两家由此产生矛盾。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村组多次协调未果,两家的矛盾逐渐升级,朱家一纸诉状,将汪家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这两个邻居不像是在打官司,倒像是在斗气。通过走访村内群众及村干部,法官了解到两家因为相邻关系纠纷积怨很深,曾经打过架,有人住院、有人被拘。这样的矛盾,如果不能从源头上真正化解,案件最终可能走向上诉、信访,将两家人拖入无休止的诉讼中去,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基于上次两家因相邻关系而打架能调解解决的事实,主审法官认为此案也能调解解决,并多次奔波于原、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向原、被告讲和为贵,讲远亲不如近邻,不能因为邻里琐事长期影响感情。并向他们讲述发生在清朝康熙年间,安徽桐城县一件当朝宰相张英的家属与邻居为了墙基争地界打官司的故事。双方当事人听后都陷入深思。主审法官因势利导,辩理析法,利弊俱陈,晓以利害。终于,随着汪家自动将堆放在朱家后墙边的砖块和砂石清除,横在双方当事人心中的“石头”也云消雾散。至此,这起邻里纠纷一案圆满调解,该案的妥善调解处理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使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要兼顾考虑他人的利益,相邻是一种缘分,相处应互谅互让,这才是邻里相处融洽的长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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