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标的
1、甲方自愿将自己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的房产购买协议(无论该协议的名称是《房屋认购书》、《购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该权利义务的具体情况详
见附件: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确认已实地考查并对上述房产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接受甲方的转让行为。甲乙双方对交易标的已认真、充分地了解,不存在任何歧义。
第二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上述协议标的转让给乙方,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定金(定金届时充抵交易款)人民币 元(¥: 元);其余交易款项,乙方应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支付,支付时间为: 。
上述资金全部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代收,进行资金监管。经协商由 方承担资金监管费用 元( 元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标的真实有效,本协议标的在转让时没有权属争议,转让后如有未清事项,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协议的相关事宜,因怠于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交易不成功的,视为甲方违约;
3、若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除本协议对赔偿方式另有约定外,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定金与其余交易款项;
3、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房地产开发商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甲方共同办理本协议标的转让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 税费承担
本协议标的的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承担:
甲方承担的税费项目: ;
乙方承担的税费项目: 。
第六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
1、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逾期付款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各项款项,每逾期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遇节假日亦不顺延)应按照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天数超过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3、协议标的转让不成功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商与甲方单位的团购协议未达成、房地产开发商不同意本协议标的的转让、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备案、政府部门的干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受让本协议标的,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免责,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返还已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
(2)若届时甲方因自身原因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转让本协议标的,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交易款并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向乙方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3)若届时乙方拒绝受让本协议标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4、协议终止
如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终止,违约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
5、本协议见证人为: ,电话:
第七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