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原则,经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其宅基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上盖有的二层房屋有偿转让给乙方。
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 __、西邻:_____ _____、南邻:______ ___ 、北邻:___ ______ 。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甲方享有,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
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
三、乙方在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补偿的全部钱款及其他财产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若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主张的,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为 万元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乙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