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立遗嘱人: ,女, 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 ,现住 ,身份证号码:
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两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的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2.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的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三、本遗嘱所涉遗产处理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产遗留给某某(身份信息写清楚)、某某(身份信息写清楚),某某占 份额,某某占
份额。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属于某某个人所有。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产遗留给某某(身份信息写清楚)、某某(身份信息写清楚),某某占 份额,某某占
份额。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属于某某个人所有。
本遗嘱一式 份,由 、 、 、 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