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是指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被告人、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上诉人在起诉状、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并对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的书面材料。答辩状分为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三种。
答辩状及答辩状的基本格式如下。
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一是标题。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别写明“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刑事答辩状”。二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三是答辩事由。一般写明:“因某某一案,特提出答辩如下”。
正文。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意见。主要是针对原告人、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主张和理由进行驳斥和辩解,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理由。一般说来,其主要内容是指出对方行为的违法之处、对方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证据的不实之处,或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
尾部。写明“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并在状纸右下方写明答辩人姓名,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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