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目前,我国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才有资格报名参加考试。经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并颁发《律师资格证书》。2002年首次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之前称为律师资格考试)31万多人,仅有2.4万人通过,录取比例为7%。每年律师资格考试录取比例为10%左右。
有了律师资格,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还必须具备其他条件。根据《律师法》的规定,申请人除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外,还必须品行良好,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同时,还要求没有故意犯罪、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有两类人也可不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直接申请执业。
第一,根据《律师法》第8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国际经贸、知识产权及外语等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根据《律师法》第12条规定,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律师法》第5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律师法》第6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尽管,我国律师队伍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整体的素质仍然有符提高。据调查,在近20万执业律师中,真正懂外语的律师人数并不多,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跨国性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仅有数千人。熟知国际法、国际贸易知识的律师更是凤毛麟角。
随着国内律师需求以及跨国官司的不断增多,目前,律师的数量和质量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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