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费能否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
作者:饶思臣
通常情况下,律师代理费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案件胜负无关,这就导致很多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因付不起律师费而不请律师,从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达到减少守约方损失,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除了主要约定权利义务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可以约定进行诉讼、仲裁后的费用负担,包括律师代理费用如何负担。按照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权利义务由当事人设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司法不加以干涉。当事人可以预见未来发生的各类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包括律师代理费的负担,只要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代理费如何承担,法院在解决纠纷时原则上会按合同约定予以支持。如果在签订合同起初,没有对律师代理费的负担作明确约定,守约方遇见对方可能出现违约或欺诈时,应尽快对律师代理费做出新的明确约定,并对证据加以固定,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裁判律师代理费的负担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律师代理费由违约方承担,没有约定则不应予以支持;二、律师代理费用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约定金额太高,恶意损害对方利益;三、律师代理费用在诉讼之初已经实际发生,即有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证明,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律师代理费用金额。
来源:大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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