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桃树两个诉讼 法官调解止争解纷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彭德宝,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徐溜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因桃树被炕死发生冲突引发的相互诉讼案件。
桑某(女)与王某(女)系同村组邻居。2021年5月30日,桑某种植的一棵桃树被人放火炕死,因这棵桃树在桑某与王某的土地邻界处,且两家有积怨,桑某认为是王某故意放火烧的。
失去冷静的桑某前往王某家理论,看到王某就质问为何炕死她家桃树,因为激动所以出言不逊,王某觉得被人欺负到家门了,自然毫不相让。双方相互谩骂,愤怒之余桑某对王某进行推搡,导致冲突升级,互相进行撕打。后被邻居拉开后,双方都觉得吃亏了,所以仍然在相互指责对方,进而再次发生撕打,后再次被拉开,双方才各自回家。
在双方冲突过程中,双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伤情。该纠纷经公安机关处理,但因双方互不相让,调处未果,故而双方相互将对方诉至法院。
一方提起的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另一方联系,了解到该方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考虑两案系同一起纠纷引发,从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角度,对两案并案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进行释法说理,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互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亦不再就所涉纠纷再行主张权利,实现案结事了。
在此,法官提醒:“远水不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应多一分包容、少一分抱怨,和睦相处,莫为琐碎小事,斤斤计较,破坏了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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