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何时成立?
客运合同是指将旅客送达目的地,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民法典》第814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购票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客票的无纸化成为普遍趋势。旅客在客运合同订立过程中,可以通过网上购票的方式与承运人达成出行日期、票价等事项的合意,一旦意思表示一致,承运人出具电子票据,合同即宣告成立。有时甚至旅客都不需要接收电子票据,出示身份证件即可乘坐。因此,上述条款将原合同法规定的“交付客票时成立”修改为出具客票时成立”。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