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满,是否可以延长?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332条的规定,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说到底,土地承包本质是合同,合同关系尊重双方意思自治,虽然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其特殊性,但置于合同关系中并同时考虑我国农村的现状及特点,若承包方依旧有意愿承包土地开展农事活动,我国法律尊重这种选择并十分鼓励。于是规定,若耕地的承包期满30年期限的、
草地的承包期满30年至50年期限的、林地的承包期满30年至70年期限的,均可以继续承包。这也是体现了支持鼓励土地流转、发挥土地的最大优势资源,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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