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女,该怎样赡养老年人?
张大爷老两口有一个女儿,名叫张丽,现已成家,并长期居住在国外。 2011年,张丽大学毕业后并未找工作,而是选择了出国继续深造,学成后便留在了那里。张丽由于家庭和工作关系很少回国看望父母,甚至也很少打电话,只是每月都会给父母汇一笔高额的生活费。张大爷老两口对女儿的做法感到很难过,二老对张丽称,不求张丽能挣多少钱,就希望张丽能经常回家看看。可张丽却说,自己已经给父母最好的物质生活了,为什么父母还是不满足?自己每天在外拼命赚钱还不都是为了能让父母过得更好,真不知道该怎么做父母才能满意。那么,作为儿女,该怎样赡养老年人?
法律分析
赡养老人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父母将子女从小养大,作为子女长大后理应照顾好自己的父母,这里的照顾不仅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还包括对父母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由此可见,对老人的赡养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给予足够的物质生活物品。案例中的张丽虽然给了老人富足的物质生活,但也应该多回家陪陪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孤独感也会增长,他们希望子女给予的更多的是心灵的安慰,而对物质的渴望却并不太强烈。作为子女,即使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长期陪在父母身边,也应该经常与父母通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瞻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贍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提示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应当积极主动关心、照顾老年人虽然给予老年人一定的金钱可以使他们过上比较好的生活,但人到老年,更多的是需要子女的陪伴。因此,子女应当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多花蚱时间陪陪自己的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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