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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盈科律师就“购买家具涉嫌非正品如何维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接受安徽电视台记者采访

日期:2016-03-24 来源: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99次 [字体: ] 背景色:        

盈科律师就“购买家具涉嫌非正品如何维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接受安徽电视台记者采访

2016年3月8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盈科律师学院合肥分院副院长、安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李永光律师就程女士购买的60多万元红木家具可能不是真品(赝品),该如何维权事宜接受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的采访。

李律师对此进行了一一分析。首先,针对目前陈女士提供的鉴定报告能不能认定程女士所购买的红木不是真品的问题,李律师认为按照目前的鉴定结论来说,程女士所购买的红木家具不是真品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该鉴定机构有相应的鉴定资质,所做的鉴定报告的可信度很高。其次,针对程女士该如何维权的事宜的问题,李律师说道,程女士可以与销售商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对该事情进行调查处理,在得不到满意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销售商或者生产商,程女士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程女士起诉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的疑问,李律师说分析道:程女士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如果对方对程女士所做的鉴定结论不认可的话,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共同协商一个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经过这样的程序后被选定或指定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这样的鉴定结论来判案。如果程女士购买的红木家具经过鉴定之后确实不是真品的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程女士可以把购买的非真品家具退还给销售商,要求销售商退还其货款60多万元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销售商再支付购货款三倍金额的赔偿款(这就是常说的“退一赔三”)。如果最终鉴定结论为真品,那么程女士也就能放心使用心爱的家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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