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雇佣纠纷还是承揽纠纷?
问:我有一台挖掘机,去年3月份,我与黄某经过协商约定,从去年4月起,黄某请我的挖掘机为其合伙经营的背石场勾石头并装车,并约定每小时170元,几个月后,因燃油涨价改为每小时180元。去年7月18日下午6时左右,我的挖掘机在工作中被山上滚落的一块巨石将挖掘机的驾驶室砸变形。被砸之后,我找黄某协商挖掘机的赔偿事宜未果,黄某说我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我的挖掘机被砸坏与他无关,请问我们之间是雇佣纠纷还是承揽纠纷?我能得到赔偿修理挖掘机的修理费吗?
答:您好,承揽与雇佣之间的风险负担分配是完全不同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害是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甚至雇员致害第三人也是由雇主承担替代赔偿责任;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害却是自负其责的。在司法实践中,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案子常常容易被混淆,实务界总结出了几条具体操作规则: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2、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雇佣关系通常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而承揽关系则通常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3、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4、当事人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相对方的业务和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联系到你的案例中,黄某雇请你的挖掘机完成勾石头并装车的工作,并按约定定期给付报酬,你们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因此黄某应该赔偿你相应的费用。
作者:覃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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