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的手机焚毁 是否应当赔偿
作者:王良
问:昨天我捡到一个手机并带我回家中,打算第二天交给公安机关,结果当夜我家中发生火灾,手机被毁。现在失主找到我要我赔偿他的手机,我想咨询法官一下,失主是否有权要求我赔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你作为拾得人,家中发生火灾,致使手机被烧毁,不是由于你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手机损毁,因此你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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