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辞职后能否要求原工作单位为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日期:2016-01-0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61次 [字体: ] 背景色:        

辞职后能否要求原工作单位为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作者:刘娜

问: 我在2009年2月与北京某技术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没有按时为我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5月时,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辞职后我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现在要求原工作单位为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该技术公司认为我违反了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拒绝为我办理。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公司拒绝为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您是有权向公司提出辞职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关系转移手续。故技术公司应当为您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