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生父是否应负担随母亲生活的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日期:2015-05-19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作者:网 阅读:72次 [字体: ] 背景色:        

生父是否应负担随母亲生活的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案例:我邻居的一姑娘在恋爱中,不慎失身,生有一子,后来与男方终止恋爱关系,现依靠本人工资不能抚养小孩子,找到男方,他拒不承认是小孩子的生父,不承担小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该怎么办?

评析: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不要负担其子女抚养教育费用,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生父的义务。生父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是极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有亲单位的处理。

对你邻居的那位姑娘,如果男方拒不承认是孩子的生父,并不肯承担抚养义务,她可以提供证据通过男方的单位组织解决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的。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