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峪口法庭总结相邻关系纠纷审理五大经验
作者:胡欣
相邻关系纠纷是农村最常发生的纠纷之一,相关案件也成为基层法庭的主要案件类型。近日,平谷区法院峪口法庭根据多年审判实践,总结出了审理相邻关系案件的五条经验。
一是现场勘验、实地考察不可少。相邻关系纠纷大多与建筑物等不动产有关,庭审时当事人经常会提交照片作为证据,但仅仅通过当事人陈述和照片很难分清是非曲直。因此,法官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画出平面图,对争议的案件事实形成直观印象,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与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进行交流,对引发纠纷的现象、起因、矛盾的焦点有一个全盘的了解,才能迅速厘清事实、分辨真相。
二是善良习俗、风土人情要尊重。由于我国目前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案件的法律条文不多,且规定较为原则,而实践中相邻关系纠纷往往又牵涉到当地的风土习俗及村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审理起来比较难以把握。该庭认为应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善良的风俗习惯予以重视,尊重人民群众多年形成的滴水、散水、采光和巷道使用等习惯,融情理于法律,寻求“衡平”支点,尽量使案件的处理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常理,平衡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是情法教育、调解工作要到位。由于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经常是因为一些小事日积月累积怨形成的,双方当事人在诉前往往对立情绪比较严重,甚至升级为打架伤害事件,引起矛盾激化。因此,此类案件的处理最好先做好道德情感等教育疏导工作,让当事人将心比心,尊重理解和容忍相邻;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利用每一个有利时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律教育,尤其是抓住庭前调解时机,及早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的症结,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开庭审理,以防双方对簿公堂,激化矛盾。
四是沟通交流、支持配合很关键。处理相邻关系案件,寻求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很关键。如该庭就和村委会、镇司法所、区国土资源局以及档案局建立了相应的联动机制。遇到相邻关系案件,立案后及时与村委会交流了解争议过程;调解时,联合村委会及司法所的同志共同参与;遇到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的复杂案件时,请教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同志出具专门意见,并请档案局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出具工作说明,形成在法庭主导下,多方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纠纷解决网络,共同妥善处理纠纷。
五是案结事了,促进和谐最重要。鉴于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多年的老邻居,甚至有些还具有亲属关系,因此真正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邻里团结和睦最为重要。但若调解无效时,也应依法及时公正判决,及时解决相邻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稳定邻里乡邻关系。且在判决时要注意执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宣判后要进一步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对当事人不清楚、不理解的问题耐心解答,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将审判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进一步缓和双方的关系,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力争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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