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以天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为蓝本
作者:陈代文
民事审判工作是司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依法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应引起足够重视。笔者对近几年天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认真调研,并提出司法应对。
一、民事工作存在的问题
l、民事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司法需求。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企业被市场淘汰、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社会矛盾需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来化解,但由于当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有效动作,导致一些原本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通过司法程序难以妥善解决的社会矛盾集中到法院,使得法院的压力空前增大。这些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往往时间跨度长、事实认定难、法律关系多,且与国家政策关联度非常强,需要综合法律、政策、习惯等多重因素方能下判,司法的价值取向有些模糊.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有的往往难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年,天长法院民事法官年人均办案数达140件,平均1.8天办结一个案件。众所周知,一件案件审理,要经过送达、阅卷、开庭、合议、制作判决书、宣判等诸多环节,加之现在普遍强调调解及判后答疑工作,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在这上面,法官已满负荷,假如再遇到疑难复杂或新型案件,法官就要超负荷。更何况案件数每年还以7%左右的量攀升,势必会造成法官办案压力越来越大。
3、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强,证据收集不到位,法律理解不准确,加上受少数诉讼代理人的误导,往往将对自己不利裁判的责任归咎于法院,将对立情绪转嫁法院。有的对法院判决稍有不满,上访缠诉屡见不鲜,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法官甚至暴力抗法事件也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干扰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对法院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承担连带责任等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不予配合,甚至不当干预。法官办案环境面临内困外扰。
4、送达难问题依旧长期困扰。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比较齐全,理论上基本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困难重重,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经商,长期在外颠沛游离、居无定所;有的地址无法查找,户口簿上登记是多年前老地址,其间搬迁却不能反映;有的为躲避送达,玩起了“躲猫猫”,正常工作时间找不到人。比如邮寄送达,由于当事人地址变更等原因,邮件多次被退回,这不仅延长了诉讼文书的在途时间,而且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还有在送达中有时邮递人员不是直接送达到当事人手中,而是先由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签收再转交当事人。种种原因造成诉讼文书几经周转才到当事人手中,如果以邮局回执记载的日期计算诉讼期限,有的则已超期,当事人行使诉权得不到有效保证。同时,由于邮局的投递规定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的送达,投递的法律文书通常由他人代签,所以达不到送达的效果,易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引发上访,也为日后案件处置埋下隐患。
5、民事司法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矛盾更加尖锐。随着公民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标准不断提高,不仅会把更多的矛盾和纠纷诉诸法院,而且对司法效率、司法作风、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充满了强烈的期待。而有的民事法官素质不高和法院物质保障不及时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公正司法的水平。司法实践中,由于害怕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小瑕疵,引发当事人紧抓“辫子”不放,法官在办案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缺乏担当,存在机械办案,案结事不了现象,加深了这种矛盾。
二、解决路径
(一)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展其职能作用。民事审判工作在整个法院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就案件数量而言,要占法院所有审判案件数量80%以上,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同时,民事审判工作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体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一步完备,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将不断扩大和提高。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所肩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将越来越重,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民事审判工作应当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承担更多的任务,适应更高的要求: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妥善处理涉企民间借贷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发展护航。天长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有些企业囿于规模小等原因,发展所需资金从金融机构贷款难度大、手续繁,许多从民间进行融资,而民间资金的不稳定性及高息借贷的隐形,导致此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2011年天长法院审理涉企此类案件489件,涉案总金额2610.9万元;2012年审理此类案件717件,涉案总金额5065.3万元;2013年审理此类案件848件,涉案总金额11632.7万元。针对中小企业因民间融资引发的借贷纠纷,该院严格审查出借人资金来源、贷款用途、金额大小、交易习惯、是否涉及第三人等情况,综合审查借据及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关系,促进民间资金流转和使用,规范企业融资渠道。另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市场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近三年来,天长法院共受理合同类案件4076件。该院通过对此类案件审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促进了市场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要妥善处理由于各类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对各种利益关系所具有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努力清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家庭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关系稳定对社会和谐至关重要。因此,法院在审理涉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应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借助社会力量,多方化解矛盾,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2013年天长法院受理此类案件680件,调解结案467件,调撤率68.7%。还积极构建调解网络,延伸审判职能,对此类案件开展巡回审理,扩大普法宣传效果,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依法快速处理权属及侵权纠纷案件,使被侵权人得到及时足额赔偿。2013年,天长法院受理此类601件,涉案金额10367.2万元。为了切实维护受害人的权益,该院将此类案件归口由民一庭审理,统一裁判标准,做到快审快执,提高司法效能。
妥善审理赡养、抚养、医疗、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特别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做到既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切实考虑企业用工需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2013年,天长法院受理了28件天大集团劳动争议案件,许多涉案职工是湖北省武汉人,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该院通过先行电话沟通和法律释明,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降低他们心理预期,最后全部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
另外,加强对农村征地、城镇拆迁案件的审理。在服从大局的前提下,通过多部门协作,平衡双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市政重点工程和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提升社会公德。民事审判工作要立足审判,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当事人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
(二)大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建设队伍、管理队伍。政治上强化宗旨意识,恪守职业道德,端正司法作风,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业务上全面提升司法水平,提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调处化解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近几年来,天长法院相继招录25名公务员,除特岗需要外,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和基层法庭。同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招录44名司法辅助人员,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坚持待遇向基层优,为五个基层法庭庭长解决了副科职级。另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强化干警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他们的司法技能。
(三)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通过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使社会了解和理解民事审判工作,为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努力争取他们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积极寻求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的帮助,将民事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为民事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多管齐下,破解送达难题。立案时严把关,要求原告写清楚被告的住址、工作单位、家庭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信息,并告知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送达时多方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经受送达人同意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送达,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对玩“躲猫猫”的当事人,可采取留置或到其住所地进行张贴送达,并进行拍照固定证据,或开展错时送达。对长期外出无法送达的被告,及时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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