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注意哪些时间规定?
作者:辉县市法院 郭志俊
在诉讼过程中,时间观念一定要有。因为时间有时关乎官司的胜败和利益的能否实现。那么,都有哪些时间必须知道呢?
1.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在借贷关系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使出借人提起诉讼,也无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在诉讼中也不可能达到胜诉的目的。
3.我国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但是对上诉权的行使,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15日内当事人可以上诉,一旦超过上诉期限,哪怕上诉理由再充分,哪怕一审判决再有错误,也不可能引起二审程序,以纠正一审错误,即丧失了程序意义上的胜诉权,并因此无法实现自己的实体权。
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但是法律又限制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哪怕只超过了一天,即使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也不再执行。
综上所述,时间有时直接决定当事人是否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时间有时直接决定当事人是否丧失程序意义上的胜诉权,如果打官司不及时,可能导致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使曾经倾注全部精力打赢的官司,毁于一旦。所以,我们说打官司一定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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