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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诉讼专栏简介

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内容包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民商诉讼纠纷。

  • 夫妻共同债务案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日期:2021-11-28 点击:134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在内的夫妻财产问题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息息相关,也影响到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

  • 关于婚内出轨的那些事儿
    日期:2021-11-27 点击:165次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 “捉奸”需要注意防范哪些法律问题?
    日期:2021-11-27 点击:262次

    婚外情高发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诱因。面对一方的出轨,另一方多以“捉奸”等方式愤起维权。殊不知,在“捉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不但拍摄的“捉奸视频”等证据无法获得法庭的支持,甚至还会因激情之下故意殴打、侮辱“小三”等人而触犯刑律,构成违法犯罪。那么,“捉奸”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

  • 婚恋财产纠纷处理的25个法律要点
    日期:2021-11-26 点击:118次

    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 婚恋财产纠纷处理的 15 个法律要点
    日期:2021-11-26 点击:161次

    婚恋财产纠纷处理的 15 个法律要点鉴于恋爱关系中的财物赠与具有增进感情的特殊目的性,一方自愿给付的财物,如烟酒、衣服、挎包、手表、化妆品等礼品,或者为共同就餐、旅游等支付的未超出日常人情往来范畴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开支,可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 最新18类案件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汇总
    日期:2021-11-24 点击:171次

    最新18类案件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汇总,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

  •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
    日期:2021-11-24 点击:180次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有。

  • 为什么发回重审如此被偏爱呢
    日期:2021-11-23 点击:1409次

    为什么发回重审如此被偏爱呢凡是发回重审的案子,一审法院都会组织评查,有时候是交叉评查,有时候是审委会集中评议。评查原审在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审理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及合理性,查找影响审判质量的深层次问题。评查的结果最终还会上报给上级法院。评查结果会定性发回重审是否属于一审法官的“工作失误”,当确认法官没有过错时,这个发回重审对一审法院(官)的影响就很小了。

  • 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
    日期:2021-11-19 点击:93次

    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给付的彩礼,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况不同、当事人条件的差异等因素,彩礼的数额及价值也不尽相同。但普遍看来,相对于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而言,给付的数额往往很大。

  • 最高院民一庭:当事人胜诉后,其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应予退还
    日期:2021-11-19 点击:346次

    最高院民一庭:当事人胜诉后,其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应予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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