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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专栏简介

立案

  • 遗产继承起诉如何证明“有明确的被告”
    日期:2022-11-02 点击:164次

    原告起诉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如果原告在起诉时,不能证明有明确的被告,则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将不予受理。那么,遗产继承起诉时,原告如何证明有明确的被告?这有不同的观点。

  • 以他人名义提起诉讼,有效吗
    日期:2022-10-31 点击:262次

    以他人名义提起诉讼,有效吗诉讼代理是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就民事案件而言,我国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等对“代理”做了明确的规定,代理权需依照规定的情形获取,否则不仅涉及到程序不合法,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约定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日期:2022-10-23 点击:118次

    约定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协议管辖条款无效此类互联网借贷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系双方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但在无证据材料可证明该选择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如就此认定选择地人民法院是管辖法院,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故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 人民法院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时点应为审查起诉时
    日期:2022-10-21 点击:94次

    人民法院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时点应为审查起诉时人民法院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时点应为审查起诉时。为了保持诉讼程序的稳定,也为了便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原告资格在诉讼中原则上应保持稳定。

  • 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
    日期:2022-10-12 点击:93次

    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原、被告通过微信交流达成买卖协议以订购货物,并约定收货地,故该买卖协议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本案收货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其基层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28条哪些情形属于诉讼保全错误需要赔偿的情形?证据保全错误和当事人的后续诉讼结果是
    日期:2022-09-18 点击:170次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28条哪些情形属于诉讼保全错误需要赔偿的情形?证据保全错误和当事人的后续诉讼结果是否可画等号保全错误造成损失适用侵权损害赔偿,即关注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要件。保全是否存在过错,不能简单地以申请人诉讼请求或抗辩主张是否得到支持作为判断标准。对证据保全错误的判断,要根据申请保全的对象、方式以及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其所主张的案件事实等,考察其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适当。

  • 以单位工作人员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日期:2022-06-24 点击:710次

    以单位工作人员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 婚姻家事继承案件常见的44种证据
    日期:2022-05-14 点击:82次

    婚姻家事继承案件常见的44种证据若为打印遗嘱或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提交遗嘱原件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见证人材料。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并注明年、月、日。

  • 关于“申请再审”的六个问题
    日期:2022-05-07 点击:169次

    关于“申请再审”的六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所称当事人是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均依法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再审,另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再审申请的,在审判监督程序终结后,所有当事人针对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诉讼程序权利已经消灭,并不会因另一方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而为其另行保留一次向作出再审裁判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人民法院针对一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经过审查,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虽然再审程序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但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并非二审判决,而是再审判决,两者因所处的诉讼程序不同而性质有别。

  • 未签订管辖协议的共同被告人,真的可以依法拒绝协议法院对其行使裁判权吗
    日期:2022-05-04 点击:194次

    未签订管辖协议的共同被告人,真的可以依法拒绝协议法院对其行使裁判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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