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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日期:2020-04-12 点击:346次

    假离婚中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有效吗夫妻双方因子女就学问题“假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当日又签订《协议书》约定一定期限内复婚,并以房屋归属作为条件。因此,可以证明《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因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律效力。现双方均明确表示不愿复婚,对于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另行处理。

  • 离婚房产分割的26种情形及变化
    日期:2020-04-10 点击:276次

    离婚房产分割的26种情形及变化你认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到底有没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个人的房子却能变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却变成个人所有,如果这些你都不懂,那么,一旦有风吹草动,你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或者分给对方一半),绝非耸人听闻。

  • 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如何处理
    日期:2020-04-09 点击:435次

    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如何处理在离婚案件涉及到的仍处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购买人身保险或是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后,将另一方指定为受益人非常普遍。

  • 执行清偿顺序究竟应“先本后息”还是“先息后本”
    日期:2020-04-08 点击:230次

    执行清偿顺序究竟应“先本后息”还是“先息后本”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适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计算执行付款,即: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日期:2020-04-07 点击:97次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有效吗,协议的约定并不排除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主张权利,该“必要时”应考虑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因素以及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只有在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所需而另一方又有给付能力时,才能在合理范围内支持未成年子女要求抚养费的主张。

  • 离婚律师谈“捉奸”证据作用有多大
    日期:2020-04-07 点击:391次

    当事人抱着“捉奸”取证的心态,不忌手段、不惜成本地来设法取证,那么,这些证据对于离婚果真那么重要么?费尽心机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

  • 私人侦探常用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日期:2020-04-06 点击:291次

    私人侦探常用的取证方法有哪些对于以胶带为介质的录音材料,基本上不容易被改动,因此,只要录音手段和录音器材合法,证据效力较高。而对于以数码器材如MP3、录音笔等数码设备录制的录音材料,在原始录制后,复制以及编辑相对可能性较大,容易为对方否认,对法院采纳有一定的难度。不论怎样,有证据提交总比没有证据提交好。如果使用的是市场上有售的音像器材,而不是限制使用以及禁止使用的音像器材(如针孔式摄像机),在适当的场所,如是在公共场所而不是在别人的私密场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只要具备关联性,就有证据效力。

  • “私人侦探”收集证据的合法吗
    日期:2020-04-06 点击:341次

    “私人侦探”收集证据的合法吗,目前对于“私人侦探”存在的合法性各界普遍存在质疑,但不容质疑的是目前存在着对私人侦探的巨大市场需求,有需求,就有供应。不论现在存在的类似机构的名称如何,是信息咨询公司,还是调查事务所,其提供婚姻案件当事人服务的手段,就是采用跟踪、拍摄、录音的行为,固定、保留另一方有过错的事实情节,或发现财产证据线索。

  • 诉讼离婚中“空床费”有效吗
    日期:2020-04-05 点击:1279次

    由于双方未离婚之前,其收入支出均视为共同的,尹某有过错,可在处理财产时对王某某适当照顾。王某某提出的“空床费”4000元属精神赔偿范畴,因尹某对王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该费用可作为精神赔偿抚慰金予以主张。

  • 不戴口罩就拘留,执法本身就违法
    日期:2020-03-14 点击:220次

    不戴口罩就拘留,这种执法本身就是违法,公权机关提示公众外出时应尽量佩戴口罩,这是其为履行保护公众健康的义务而采取的告知与提示。但这种告知和提示能否被理解为公权机关所下达的防控命令;如果不遵从此种命令,是否就意味着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是否应予行政处罚,却需要从法理上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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