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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无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现实中,夫妻双方可能出于获取购房的优惠资格、得到特定省市户籍、躲避债务等目的,合谋串通“假离婚”,等目的实现后再行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夫妻其中一方在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从而引起纠纷。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是没错的。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给的证据并不充分,因此就会出现律师让当事人补交证据的情况。有些当事人证据丢失了或者懒得去取证了,就不太愿意配合律师,甚至觉得:我要是有证据我还请律师干嘛,我自己就可以交了。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婚外情高发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诱因。面对一方的出轨,另一方多以“捉奸”等方式愤起维权。殊不知,在“捉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不但拍摄的“捉奸视频”等证据无法获得法庭的支持,甚至还会因激情之下故意殴打、侮辱“小三”等人而触犯刑律,构成违法犯罪。那么,“捉奸”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
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给付的彩礼,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况不同、当事人条件的差异等因素,彩礼的数额及价值也不尽相同。但普遍看来,相对于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而言,给付的数额往往很大。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院天天跟人打交道,遇到的八卦还是挺多的。要说还算搞笑的,就是离婚案件奇葩当事人比较多,经常让人很无语。
遇到微信好友语音借钱等情况时,不要着急汇款!可以让对方按照你设定的几句话发语音过来听,或者直接开视频电话确认其身份。
2021年5月1日起,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办法》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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