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备案时如何开具“两店一年”的证明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许人持有子公司绝大多数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子公司经营方式证明复印件、子公司是由特许人直接进行管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许经营中特许人的法律风险核心技术、管理模式和知识产权的流失。如加盟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获取技术、管理、秘方等商业秘密,而后出卖泄露给第三方或终止特许合同,自己独立经营来牟利。实质上是直接攫取了特许方的无形资产。
商业特许经营中常见的欺诈类型特许经营(Franchise)是以知识产权许可为核心的复合型交易,其中商标权即品牌是知识产权的主要要素,受许人购买的是以品牌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化的经营模式。因此,特许人往往虚构其知识产权,以达到欺骗受许人的目的。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芒果公司应当停止许可其加盟商继续开办涉案两家商业店。其次,芒果公司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的损失。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刘某按照每月损失15 000元、利润率65%的标准计算自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30个月的损失数额过高,没有合理的依据,并且其主张的计算期限与要求芒果公司停止违约行为的主张相互矛盾,本院不予全额支持
如何更好的设计股权作为特许人,首先要清楚股权的概念。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特许经营中的商标许可策略特许人若仅享有商品商标专用权,基于商标权用尽原理,他人从特许人处或特许人许可的生产者处购进商品再行销售无须征得特许人商标权的许可。对于本就无须征得许可的行为,自然没有必要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作出许可的约定,甚至单独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任何合法商品的购买者都可以自由销售所购进的商品,无须征得商标权人的许可,更无须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作出相应的授权意思表示。即便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有相应授权的约定,也是无意义的。
加盟欺诈及其法律应对 商务部《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核心特征
特许人在申请系统登录号时需提交的材料
特许人应如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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