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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纠纷专栏简介

商品房纠纷

  • 在什么条件下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日期:2016-01-11 点击:161次

    在什么条件下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影响居住等。

  • 买房未过户致原屋主又将房抵押借款,请问如何维权
    日期:2016-01-07 点击:153次

    买房未过户致原屋主又将房抵押借款,请问如何维权由于你在买下曹某时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曹某在房屋产权仍属自己,且在黄某对你与张某买卖房屋合同关系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房屋为抵押向黄某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虽然你买房在前,却没有相对于黄某的抵押权得到优先实现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 交付房屋与销售广告宣传不符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5-12-30 点击:151次

    交付房屋与销售广告宣传不符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遇政策调整可退房,非主观违约互不担责
    日期:2015-12-29 点击:471次

    买房遇政策调整可退房,非主观违约互不担责,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日期:2015-12-28 点击:315次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认购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预约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将来签订正式的“本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一方当事人交纳一定的定金。在认购书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仅为将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对“本约”需约定的具体条款不作具体约定,定金性质也属于订约定金,即作为将来签订“本约”的担保形式

  • 公有住房的所有权确权
    日期:2015-12-27 点击:347次

    公有住房的所有权确权根据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

  • 商品房的“五证”与“二书”
    日期:2015-11-29 点击:93次

    商品房的“五证”与“二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 已婚男为小三买房 闹翻后起诉索要房款
    日期:2015-11-19 点击:288次

    已婚男为小三买房 闹翻后起诉索要房款、签订书面借据或合同,口头借款,虽然简便,但过于简单,发生纠纷难凭此处理。利息约定要合法,因未约定利息产生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双方应事先约定好利息,谨防利息纠纷。辨明借款人借款用途;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 新国五条下房产买卖纠纷:低价卖房为避个税遭毁约
    日期:2015-11-02 点击:172次

    新国五条下房产买卖纠纷:低价卖房为避个税遭毁约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房时称可垫付首付款 拒不兑现购房者状告开发商
    日期:2015-10-30 点击:178次

    买房时称可垫付首付款 拒不兑现购房者状告开发商他们的选择只有两条,一是自行凑足40万元补足首付款;二是实在凑不足,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购房的,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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