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收养人有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行为,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吗近几年,虐待、性侵养子女的事件令人触目惊心,有些收养人利用养父母身份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强迫或诱导,令其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并对其实施侵害,这是突破了道德底线、完全不可接受的行为。出于保护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目的,《民法典》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第298、299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必须有确定的份额,比如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宝马,甲出资60%资金,乙出资40%资金。两人的份额是明确的。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养子女成年后与养父母关系恶化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民法典》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收养人尚未成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原则上,被收养人尚未成年是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但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如果被收养人8周岁以上的,是否解除收养关系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民法典》第1113条规定,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编及第五编的有关规定,收养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民法典实施后,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即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予以确认。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或虽然只有一方签名,但是另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养子女可以保留原姓氏吗可以。《民法典》第1112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收养关系成立后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将发生什么变化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取得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养子女与养父母、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民法典实施后男方婚内出轨、女方诉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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