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民法典》给你解答《乔家的儿女》中的各种离婚疑难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虽然一成在小朗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了婚房钱,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该婚房钱依旧是一成与小朗的共同财产。小朗知晓后并没有明确表示撤销,该夫妻共同赠与成立。
举行了婚礼共同生活近2年并生育一女,彩礼还需要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缔结婚约过程中,给付及接受彩礼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及法律的规定,当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下,所收受的彩礼款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怎么办原被告之间离婚登记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根据协议,被告支付款项的义务一直持续到民法典实施之后,本案在法律依据上应适用民法典。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不得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之规定,构成赠与合同的前提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不要求受赠人为此付出代价或承担任何义务。具体到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而言,实务中很少出现受赠人在离婚协议上确认接受赠与的情形。
离婚后还在用对方公积金还房贷,法院:因双方购买房屋时系用原告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联名还款,故在双方离婚后,原告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被扣款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后,原告主张系代被告偿还了债务,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的一种,即从赠与人方面来说,需要作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从受赠人方面来说,需表示愿意接受其财产,即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赠与合同才能成立。
“若出轨赔100万”,丈夫签下“忠诚协议”后出轨,妻子起诉索赔,法院怎么法院认为,在王少平与李晓霞一案中,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并非被告向原告借款或被告欠原告其他债务,双方签订的保证和欠条,均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夫妻忠诚协议是已婚公民对自己的性自由进行自愿限制和约束的提醒,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符合《民法典》的原则及公序良俗。
祖父母要求行使探望权能否得到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应允许隔代探望权的行使。如:(1)祖父母、外祖父母曾长期抚养(外)孙子女可享有隔代探望权。基于抚养经历,孙(外)子女与(外)祖父母间的关系亲密,感情浓厚,相互依赖。此种情形下行使隔代探望权既符合伦理价值取向,也符合社会善良风俗。(2)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探望一般也应给予支持。子女离世后,其父母一般将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视为子女血脉的延续,作为情感寄托,此种情形中也应对隔代探望权予以保护。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
女子依据打印遗嘱继承弟弟遗产,被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但遗产已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可见,对于在《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打印遗嘱,应按照《民法典》的新规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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