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遗嘱执行人应承担的职责有哪些(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对遗产进行清理;(3)对遗产进行管理;(4)如遇到法律诉讼,则需要代理诉讼;(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8)请求继承人给付遗嘱执行人为执行遗嘱所支出的费用,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伤害。
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张某生前立有公证遗嘱,指定将上述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即张B进行继承,该遗嘱内容系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遗嘱执行人包括哪些人所谓遗嘱执行人,就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具有自然血亲关系与拟制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不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能否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须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1)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2)儿子和女儿去世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办议采用合同形式,血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赠扶养协议及其法律特征有哪些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合同行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要有受扶养人和扶养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成立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者解除,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2)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不需要以给付为成立要件,但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只通过口头订立。
遗赠与赠与的区别遗赠与赠与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赠是单方行为,遗赠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作出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2)遗赠是要式行为,必须要以遗嘱的形式来体现;赠与是不要式行为,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3)生效时间不同。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赠与为诺成合同,在其成立时即生效。
遗赠的定义及其特征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当事人在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诉讼中, 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证明遗嘱继承法律事实成立的相关证据。首先为证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成立的证据,如死亡医学证明书,派出所关于被继承人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信。其次为证明遗嘱存在的证据,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书,代书遗嘱等有见证人的,应当向法院申请见证人、代书人出庭作证。
遗嘱处分的财产在遗嘱生效前灭失怎么办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该遗嘱视为被撤销;如果遗嘱处分的财产部分灭失或者部分转移的,则该遗嘱视为部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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