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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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遇到的一个二审判决,结果输了,当事人想问问除了再审外的其他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
判决书中确实存在模糊不清的说理,于是,建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判后答疑。
那么,什么是判后答疑呢?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字面意思就是当事人对于判决书中有疑问的地方,法官根据案件进行释法答疑。
根据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强化一、二审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严格落实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判后答疑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去提出,如事实认定方面、法律适用方面。
以下是笔者根据手中的案件起草的材料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进行分析。
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民终××号判决书的判决,现申请主审法官××法官对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认定,判决书第××页写道“故本案诉讼时效应从××向××主张权利时起算”,请法官解答:
1、本案××向××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具体哪一天起算?
2、××一审笔录中所称的××一直催要,请法官回答:催要是不是属于主张权利?
3、一审笔录中××自认的××每年催要,之后××市场搬迁,后来找到了申请人后才通过发送短信继续催要,请法官解答,上述××的催要是不是从市场搬迁前的最后一次催要产生时效中断?
二、关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判决书第××页写道“××”。请法官解答:
1、为何法院引用的法律条文为何适用于本案?为何不适用第一条第一款?××的证据为何就不足以推翻?
××
2、 ××
三、程序问题,一审中 ××当庭出具的 ××证据,申请人庭审已经质证,且在笔录中也能显示该证据的出示,一审法院为何未附卷?二审法院为何不责令一审法院补充卷宗附卷?这是否符合办案的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证据应当在审理过程中附卷以供查阅,一审法院未能按照规定操作,未附卷存在程序违法,影响本案审理的公正性,二审作为一审的审查机构,在申请人提到时,也未监督一审程序,是否存在不当?
望法官对申请人的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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