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对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是事关当事人利益的重要问题。虽然每例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具体财产和具体情况都有不同,但一些总的原则和指导意见是需要整体把握的,了解这些原则和指导意见对于我们会有很好的帮助。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然前提是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法律把照顾子女的权益放在优先的位置。此外,还需要注意,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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