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错过上诉期限向中国邮政索赔:没收到判决书
自称快递员在没有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就擅自将投递的法院判决书标注成“拒收”,导致耽误上诉期,造成了经济损失10万元。为此,常先生将负责投送判决书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区营业部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3月23日上午,该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错过上诉损失10万
原告常先生诉称,自己和妻子与刘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刘某将他们起诉,怀柔法院1月14日判决常先生夫妇偿还借款。1月18日,法院委托被告速递公司向常先生送判决书,但由于快递员严重失职,没有将判决书送达给自己,致其延误上诉期限。
常先生称,他直到3月2日才拿到判决书,可此时判决已经生效了,在此之前他没收到过速递公司送达的判决书,快递员也没给自己打过电话通知领快递,而且在速递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拒收判决书的情况下,就在给法院的回执单上自行注明拒收。
常先生认为,因判决书生效由其返还刘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这与速递公司谎称其拒收判决有直接性因果关系,要求对方赔偿因判决生效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告:投递地址人拒收件
对于常先生的起诉,速递公司并不同意,表示公司与常先生没有合同关系,涉案的邮件邮费也不是常先生负担。“我们是按地址投递的,因为收件地址的收件人拒收,我们才将邮件退给寄件人。”速递公司认为,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没有过错,不同意常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快递员作为证人出庭。“1月19号,我对这个邮件投递,是一个男人开的门。我说有个法院的特快专递,那男的说他不知道,也不要。我只能在快递上注明拒收。”但对于开门的男人是不是常先生本人,快递员则称记不清。
焦点:投递是否要打电话
对于快递员的说法,常先生称对方说的不是实情。“19号那天我都没在家,如果家里有人也是我媳妇和儿子。”常先生还掏出一份很长的通话清单,证明自己从未收到过速递公司打来的电话。
常先生说,要不是一次偶然机会在法院见到刘某,还一直不知道判决书都下来了。“直到3月2日,我去怀柔法院办事,碰巧在服务大厅看见上次案子的原告,他正在申请强执。问了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才知道借款纠纷的判决书早就出来了。”
对于为何没有给常先生电话一事,速递公司解释称,公司一直是按地址进行投递,只有投递过程中发生问题,例如遇到投送地址无人等类似情况,才会打电话进行联系。“如果收件地址的收件人表示拒收邮件,我们会把邮件退给寄件人,这符合法律法规。”
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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