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点评“部分医院给推荐患者就医的社区医师回扣”现象
2016年3月14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盈科律师学院合肥分院副院长、安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李永光律师就合肥地区存在的部分医院给推荐患者就医的社区医师回扣现象,接受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的采访。
李律师分析说:这种推荐患者就医按照就医花费的数额进行吃回扣的双向利益输送行为肯定是违法违规的,它严重违反了国家卫生医疗管理制度,严重侵害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作为消费者一方患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带有歪风邪气的涉嫌犯罪行为更破坏了医疗卫生行业的有序、良性竞争。具体来说,患者与医院之间的关系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受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而推荐医师利用许多患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表现在医疗信息和医疗专业知识)进行针对性的推荐,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核心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是善意的没有利益瓜葛的推荐行为也就罢了,而这个案例中暴露出来推荐医师可以获得患者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回扣,确实令人触目惊心!试想,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一般市场规律推动下,在这种特殊背景下的治疗患者的财产权益一定会被严重侵犯,乃至可以说会面临被医院披上合法外衣下的赤裸裸“抢劫”。其次,任何医院和医师都应该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本案中的推荐医师行为违规,拿回扣和给回扣的双向利益输送行为更涉嫌商业贿赂类犯罪,轻则面临司法机关的查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社会后果严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另外,从医药卫生行业管理角度来说,因为医疗卫生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物质利益和幸福指数,因此,这种行为必将严重破坏良性的医疗竞争秩序、卫生管理秩序当然也受到破坏,如果普遍蔓延会导致无法构建出和谐的“医患关系”,甚至可能会酿成人间悲剧。
李律师建议道:部分医院给推荐患者就医的社区医师回扣的现象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作为消费者要理性面对推荐医院医师的行为,要多打听多了解,进而“货比三家”、理性消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应该互相联动,通过网络、新闻、现场形式开展医疗就诊常规注意事项的政策宣传引导、加强巡逻、发挥日常性监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商业贿赂中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坚决打击(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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