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债权人怎么办?
作者:朱秋菱
问:我是北京某公司的债权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系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4人。2005年,该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该公司欠我的钱也没有归还给我,我该怎么办?
答: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股东系清算主体,应当对企业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作为该企业法人的股东,负有对该企业进行清算的义务。该企业法人未成立清算组,因此你可以起诉该企业作为清算主体的四个股东,要求其组成清算组,清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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