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可以去法院旁听吗?
案件公开审理是我国法院的审理原则,群众都可以去法院旁听审理的案件。但是法定不公开及经申请不公开的案件未经申请外人不得旁听。
外人旁听案件庭审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旁听法院办理旁听手续后进入法庭进行旁听。
法定不公开及经申请不公开的案件包括:
(1)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
(2)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涉及离婚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不得旁听的人员:
(1)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不遵守法庭规则的处罚:
(1)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2)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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