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能为弟弟辩护吗?
编辑同志:
我父母早年去世,我们兄妹三人相依为命,现在都已成家。几个月前,我二哥因生意纠纷在外地和他人发生殴斗,致人重伤。二哥的案件很快就要开庭审理,我想让大哥做他的辩护人,大哥却说他是在检察院工作的,做我二哥的辩护人不合适,就是不愿意替二哥辩护。可我知道他是在生二哥的气。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和亲友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是否还有其他规定我不了解。请问,哥哥能为弟弟辩护吗?
李莉同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同胞兄弟姊妹。你大哥属于你二哥的“近亲属”的范围;可以为他进行辩护,一般说来法院也会准许的。
另外,从来信谈的情况看,你二哥已经成家,而且在做生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他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如果你大哥因为一时生气不愿出庭辩护的话,你可以聘请一位律师为他辩护,以维护你二哥的合法权益。
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汪来超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