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
起诉答辩是法院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根据民诉法规定,答辩状应如期递交。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
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书写。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在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
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如原告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而起诉无理时,被告在答辩中有权提出反诉,即被告反告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
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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