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内容包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民商诉讼纠纷。
同居在我国法律、审判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等纠纷也一直是法院审判中的难点所在。这些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又有哪些法律风险?
面对这些借钱不还的“老赖”,我们该怎样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最新规定,下面就为你讲解怎样来对付“老赖”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通报。
男人赠与情人的财物,由于婚外情本身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且男人属于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妻子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的。
司法实务中,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主要的意义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两种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问题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亦即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以及如何承担是截然不同的。
规避家庭破产风险,规避遗产税等税费,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现在,有不少家长在买房的时候,因“各种原因”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套路贷”案件的民事审判实务研究,“套路贷”是近年被识别出来的一种新型民间借贷模式。“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不是单一的行为,而是一系列行为的统称,它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而是借民间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为的是侵占他人财产、房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明确“套路贷”属于诈骗行为。
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完毕前,由于市场行情、当事人自身情况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合作不愉快、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事件等,一方当事人发现继续履行合同会带来不利,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所带来的利益小于毁约所带来的利益时,其可能以双方订立合同中存在违法行为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2019年12月,最高院公布修改决定,将2002版证据规定(旧规)进行了首次、全面的修改。施行了十余年的旧规历经民诉法三次修改和民诉法解释的出台,部分规定已落后于司法审判实践。为此,最高院根据“四五改革纲要”关于“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的要求,历时四年,对旧规进行了修改。
忠诚协议虽然是一种枷锁,但毕竟已经偏离了婚姻的本质。夫妻之间的互相理解和支持,才是维系婚姻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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