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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诉讼专栏简介

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内容包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民商诉讼纠纷。

  • 基层民警执法问题百问百答(上)
    日期:2023-08-30 点击:229次

    基层民警执法问题百问百答(上)法条59条按部编写的《释义》应为典当业与废旧金属收购业适用,而60条第3项的规定为明知赃物而窝藏、转移与代为销售的行为可以予以处罚。实践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人为修理自行车的,他收购了8台别人偷来的自行车(明知),如果按60条没有收购这一规定,那么应如何处理呢,恳请予以回答。

  • 基层民警执法问题百问百答(下)
    日期:2023-08-30 点击:137次

    基层民警执法问题百问百答(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适用传唤,具体程序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另外,经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其调查和决定程序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论我国民法上遗产诉讼的主体
    日期:2023-08-29 点击:109次

    论我国民法上遗产诉讼的主体,如果对遗产开始破产程序,由于“限定继承”的适用,必须把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同遗产区分,就不能把继承人作为被申请人,只能针对遗产本身。因此,我国未来个人破产程序中必须有一个在继承人团体与每个继承人之间的阻隔主体——国外称为“破产财团”(我国未来如何称谓待定)。另外,在我国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财产归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情况下,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也有可能成为遗产债权债务关系诉讼的主体。

  • 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日期:2023-08-29 点击:107次

    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在醉驾案件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除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外,还可以实现代替刑事处罚、给予特殊激励、修复受损法益以及有效治理醉驾犯罪的社会效果。未来,要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上述功能,有必要对相关改革进行理论反思,借鉴我国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和企业涉罪案件实行合规考察的制度经验,对该制度作出全方位的顶层设计,使之成为我国处理醉驾案件的基本法律制度。

  • 涉夫妻财产协议的离婚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3-08-20 点击:83次

    涉夫妻财产协议的离婚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本期刊发的“涉夫妻财产协议的离婚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由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熊燕审判团队整理而成,对离婚协议中处分与他人共有房产的效力、协议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等问题做出梳理和回应。

  • 夫妻意愿冲突时生育权的行使规则
    日期:2023-08-17 点击:230次

    夫妻意愿冲突时生育权的行使规则男女双方对于生育事宜应当平等协商。确无法协商一致的,按照“分阶段优先”规则处理。怀孕前,男女任何一方不生育意愿受优先尊重保护。怀孕后,女性一方的生育或不生育意愿受优先尊重保护,男方对女方所生子女承担抚养监护义务。

  • 隐瞒或捏造个人信息是否算骗婚?
    日期:2023-08-16 点击:89次

    隐瞒或捏造个人信息是否算骗婚?你眼中的爱情与婚姻的“浪漫之举”和“感动瞬间”,在一些不法分子眼里,不过是骗钱的把戏和噱头,不过是婚恋“杀猪盘”的一个剧本而已。法律上如何界定骗婚行为?骗婚者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如何避免掉入婚恋“杀猪盘”的陷阱?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执行主任李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这些话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和普法解读。

  • 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日期:2023-08-15 点击:38次

    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借车给朋友,四种情况要担责!
    日期:2023-08-15 点击:65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 “请托”问题的法律性质认定与裁判路径选择
    日期:2023-08-15 点击:119次

    “请托”问题的法律性质认定与裁判路径选择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旨趣在于对不法给付行为进行一般预防。法院应借鉴域外关于不法原因给付的制度,明辨其法价值目标系为了喝阻潜在请托行为的发生。在对合同效力进行判断的基础上,法院应妥善适用合同无效规则、收缴手段,在原则上否定给付人的返还请求权,对“弱反社会性”行为进行有限度认可,并根据个案情况作出恰当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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